“弼兴”释义:

弼者,辅也,古喻之臣佐于君。兴者,起且隆也,言自勃发、经兴旺、达辉煌之诸盛况。
今合“弼、兴”二字者,恰应法律代理之宗旨。即,为律师者,当视客户为其君,尽其诚、殚其虑、竭其力,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辅弼其事业兴旺。
英文名称“Beshining”者,取“弼兴”音之谐,亦作“闪耀、光亮”之解,与“弼兴”本义互为表里。以此诚祝本所事业如朝晖灿烂、蒸蒸日上!更谨愿吾人皆效一己之绵薄微弱,推动国家法制之文明、民族命运之昌盛!

 
标识内涵:

正方形的框架,寓意着规范合法、严谨方正;
放射飞腾的图型,象征着创新进取、绝不固步自封;
白色的字体,代表着品德操守的纯洁无瑕;
红色的背景,蕴含着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之热烈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