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兴法谈】专利实施许可的风险核查及备案办理

专利实施许可的风险核查及备案办理

作者:李婕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去年发布的报告中显示,2021年中国已成为有效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如何运用这些具有创造性、新颖性的专利技术为企业创造实际的经济效益,已是企业关注的焦点。专利实施许可就是其中一种方式,其无需发生专利权转移,许可方可以通过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达到专利技术的授权,被许可方可通过专利实施许可来进行对专利技术的实施应用,其双方都可通过许可达到较快将专利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成产品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一种方式。

针对不同企业所处的领域、市场及产品定位等因素影响,许可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专利实施许可种类、约定许可费用、许可地域及许可期限。在办理专利实施许可过程中,对于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在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中需要注意哪些要素,如何进行风险核查、及如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等,均需要许可双方提前了解并做到心中有数。

综上所述,本文将会针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介绍,希望帮助许可双方能够快速有效的完成实施许可合同的签订及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办理。

首先让我们了解专利实施许可的概念及种类

1.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以协议的方式将自己的专利技术/产品设计许可给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

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应当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只授权被许可方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发生专利所有权的转让。

专利许可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专利法》第12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专利许可的种类

a.普通实施许可

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

b.排他实施许可

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同时承诺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但许可方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c.独占实施许可

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同时承诺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再保留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中的风险核查要素?

1.三种专利许可方式的优劣对比:


2.专利实施许可风险核查的12条要素:


3.  许可费支付方式的优劣对比

4.  专利实施许可的关键节点及需要关注的信息:

如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许可备案?

1.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专利实施许可备案的6项作用:

3.办理专利许可备案的时间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2款,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注意点】

a.合同的生效日不一定是合同的签订日,以同中明确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

b.逾期办理的,应当重新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提交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性声明。

4.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所需文件

a.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b.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

c.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d.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

e.涉外许可如涉及技术进出口问题,当事人办理备案手续时,须出具商务局的有关证明。

5.实施许可备案申请表信息填写及注意事项:


6.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许可备案的部门:

a.专利实施许可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

b.专利实施许可双方皆为国内个人/单位的,可到各省市的专利局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

7.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许可备案时限:

a.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备案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

b.如果当事人提交的备案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批时限自当事人克服全部缺陷之日起计算;

8.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公示:

9.专利许可常见不予备案的9种情况:

a.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b.共有专利权人不符合专利法第14条规定;

c.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d.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e.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f.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g.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h.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i.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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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婕

合伙人、兼任业务流程综合发展部部门经理

李女士有着十八年的专利全流程管理及期限监控经验,谙熟专利申请及保护的流程问题,有着丰富的客户管理服务经验。曾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专利相关业务服务,业务范畴包括专利全生命周期流程监管、专利许可备案、各省市专利优先审查&专利预审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专利资助申请服务、专利资助申请、企业合规服务等,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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