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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读】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实务操作方法
2020-07-31 14:56:00   

作者:徐怡文 国内专利流程部


众所周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目前实务操作中加快审查进度的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提交新申请时,同时请求提前公开和实质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可见,正常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时间是在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的时候自动公开,而请求提前公开(通常需在自申请日起15个月内请求)后,公开的时间可以早于十八个月;特别是如果提交申请时即请求提前公开的话,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即可进入公布准备。
 
 另一方面,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专利局将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由于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先公开后实质审查(简称实审)制度,故如果希望发明申请早日授权,则需要请求提前公开并尽早启动实审程序。
 
按照我们代理实务经验,若选择申请同时请求提前公开和实审,正常情况下(尽快缴纳申请官费,且直接初审合格)自申请日起3-6个月会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由此可见,比正常公开和于申请日起3年的最终期限启动实审相比,至少可以减少两年半的等待时间。
 
需注意的是:提前公开也有利弊,其中

利:可获得临时保护,且如果尽早启动实审的话则可加快实审进程而早日授权;

弊:让竞争对手知道有关技术情况而进行选择发明从而设置外围专利,且也成为自己后续专利申请的对比文件;

所以申请人需根据自己企业战略、技术研发情况等平衡利弊后进行选择。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没有启动门槛,完全由申请人自主决定;缺点是申请人都可以提,故只能相对于正常程序的申请有加快,但具体加快时间不定,特别是难以在提起申请一年内授权。
 

 
二、优先审查

         2017年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单独的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优先审查被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授权快;缺点是有启动门槛,需要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部门同意才能启动,且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需提前(答复时间为发文日起2个月),不可延长答复时间,若错过规定的答复时间,则转为普通专利申请继续审查。
 

 

三、预审

现全国已有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该保护中心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各项功能。
 
以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例来说明,通过该保护中心预审后,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从3年缩短到3个月。目前该保护中心的预审服务产业为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该保护中心备案,且符合下述条件:

1、申请备案的单位,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都应当属于浦东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属于生物医药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事业单位应与浦东的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支持区域内生物医药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

2、申请备案的单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有专利管理团队,并配备专利专职工作人员(包括专利工程师、专利代理人或具有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等),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

(2)近5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5件,或截至上一年度在审未决和有效授权专利拥有量(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不低于10件;PCT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高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研发投入应大于去年营业收入5%,未来一年拟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多且对区域产业发展能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专利保护意识较强,专利遭受侵权发生率高、维权成功率高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能够积极配合浦东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各项工作。

   3、其它根据区域发展需要纳入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保护中心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愿申报。

2、申请人登陆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进入知识产权服务系统,注册登录后填报相应的备案申请表,并上传有关电子版申请材料。

3、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申请单位资格审核名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4、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有效专利权数量、专利质量、专利价值、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意识等因素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5、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三)申请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单位上一年度汇算清缴表;

3、企业具备的专利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近五年发明专利申请清单或在审未决和授权且有效专利清单(含申请人,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名称等信息)。

5、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的其它备案材料。

单位备案通过后将专利预审申请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pippc@pudong.gov.cn
 
通过此渠道需要注意的是,预审中心对专利申请的质量要求较高,提交给预审中心的申请文件无法确定申请日,需预审通过后,电子申请(需XML 格式)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后才具有申请日和申请号,且需当日缴纳官费,并需要同时请求提前公开及实审。后续初步审查阶段如果有缺陷需补正;或者,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一次、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未及时答复(浦东预审案件应当在 10 天、5 天内提交XML 格式的答复文件)的话;该申请将转为普通专利申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常审查流程继续进行审查。
 
这种方法优点是授权时间最快,通常预审阶段时间为1~2个月,提交申请后2~3个月可收到授权通知书;缺点是启动门槛高,对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要求及流程把控要求高,有时需要牺牲对保护范围的争辩。